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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1-05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开展下学期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并做好课程的审核工作。申报的具体要求与程序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公选课申报时间截止1月12日。

二、申报方法

公选课开课申请,实施网上申报。

已经开过公选课程的教师,由学院教务员维护修改“教学任务”信息。

新开课的教师申报方法:打开教务处网站右侧“综合教务系统”,登录后点击“个人教务(上方菜单)→课程和教材(左侧菜单)→任选课申报”,点右上角绿色的“增加”,出现任选课申报界面。各信息填写要求如下:

1.学年学期:选“2014-2015学年春(两学期)”。

2.课程编码:请按“g+教师号”的规则编号,如教师0242申请一门课,可编为g0242。如果该教师申报多门公选课,可增加一位序号,编为g02421、g02422等。该课程号为临时号,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将改为真实课程号,并增入教务系统课程数据库。

3.课程名称:请输入课程实际名称。

4.学时:请输入36(或18)。

5.学分:请输入2(小课程请输入1)。

6.上课时间:不填。

7.开课系所:请选择本人所在单位。非教学单位的老师申报,请选教务处,其“教学任务”将来由教务处负责维护。

8.开课校区:请选择开课校区。

9.课程简介:对课程讲授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并注明属于哪一类(传统文化类、社会科学类、理工技术类、艺体外语类),以便于学生选课时了解课程。

10.课程大纲及教学环节安排、课程预期效果、教师从事教学及科研简历:这三个信息是审批依据,请根据实际情况输入。

11.教材或讲义:可输入教材、讲义或参考书等。

12.面向对象要求:如果对听课学生有要求可在此输入,比如“本课程仅面向理科学生”、“本课程仅面向女生”等,没有可不填写。

13.中途退出课程申报,点击右上角的删除。

以上信息填写完后,点右上角保存,会提示保存成功,此时申报状态为“待审批”。仍可点击“修改”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课程名,会弹出“全校公选课申报表”,点击最下方的打印按钮,打印后交本单位审批。

三、学校审批

1.教师登陆教务系统打印《全校公选课申报表》(一式一份),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单位审批(填写“所属单位意见”并盖章)后,将本单位的申报表统一提交到教务处。曲阜校区交教务处教学科(科技楼716室),日照校区交校区教学科(会馆2313室)。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课程审核。开课教师于本学期末登陆教务处网站的综合教务系统,查询自己申报课程的审批情况及学生选课情况。

四、运行管理

审批通过的课程,教务处按照“传统文化”、“社会科学”、“理工技术”、“艺体外语”四个类别建立校公选课课组,对学生开放选课。

咨询电话:0537-4456248,0633-3981076。邮箱:qsdjwc@163.com

 

教务处   

                                 201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