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1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8月26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学籍档案所载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记载学科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或相近(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须具有应聘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认定并每日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相近专业。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应于2020年9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19年及2019年以前毕业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8月25日(含)之前取得。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及当地人事部门同意。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9:00-8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8月26日12:00-8月29日11:00;
缴费时间:2020年8月26日12:00-8月30日16:00;
报名网址: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zhou.gov.cn/)。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8月28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8月29日11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8月29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0年8月26日12:00-8月30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报考音、体、美及幼儿教师岗位的需先缴纳初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其中,未进行初试岗位的应聘人员交纳的费用转入面试费用,差额面试前补齐,具体交费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20年8月31日9:00——正式考试前(应聘音体美及幼儿教师岗位人员须在初试考试前,应聘其他岗位人员需在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莱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2020年8月26日12:00-8月30日16:00内完成网上缴费,并于8月30日16:00前通过QQ或电子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QQ号码:245419453,电子邮箱:lzjtjrsk@163.com),电话告知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电话:05352279393),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其他场次考试依据规定不需再缴纳考务费。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单位的先后顺序取消和核减(如城区和镇街小学学校数学教师C岗位取消和核减的的岗位按照土山小学、沙河小学、城港路小学的顺序依次取消或核减),城区和镇街小学学校语文教师C、数学教师C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分别依次调整到本招聘单位语文教师B、数学教师B对应的同一学校招聘岗位(如城区和镇街小学学校数学教师C招聘岗位中沙河小学取消核减的计划调整到到镇街小学学校数学教师B招聘岗位中沙河小学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报考音、体、美及幼儿教师招聘岗位人员初试成绩合格线,初试成绩、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报考其他招聘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考试后(其中应聘音、体、美及幼儿教师岗位人员于笔试结束后,应聘其他岗位人员于面试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音、体、美及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笔试人员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在面试成绩合格线内分别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岗位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