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教学 > 规章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期末考试监考须知

发布日期: 2019-10-08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1.到学院指定的地点(C911)领取试卷、答题纸等。

2.考前15分钟到考场,在黑板写清座号排列方式,组织学生入场按座号入座,实现桌面、桌洞、地面三清。

3. 发卷后,要求学生写清姓名、学号、座号等个人信息。

4. 清点人数,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单。如有违纪考生,请对照考场记录单背面的违纪代码,记录违纪学生的学号、姓名等信息,要求违纪考生在监考记录单上签字确认。

5.考试结束及时收卷,认真核对试卷(试题卷、答题卷纸等)份数,切勿遗漏考生试卷。将记有违纪考生的考场记录单复印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由学院呈报教务处;将原始考场记录单装订于答卷册中。

6.试卷要在C911用统一的封皮、密封条装订成册。按以下顺序装订:①统一格式的试卷封皮考场记录表空白试卷;④答案和评分细则、试卷分析(阅卷后粘上);⑤考生成绩单(阅卷后粘上);⑥学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