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院长是学院行政领导班子的“班长”和主要负责人,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本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计划。
2.负责推进学院的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3.负责学科建设,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实现学科建设目标。
4.领导学院教学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做好教学、科研立项、成果评审与推荐工作。
5.负责教师队伍建设,推荐选拔学科带头人,建设学术梯队。
6.按学校统一部署,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7.支持教工党支部、工会等积极开展工作。
8.确保学院经费合理合法使用。
9.主持制定、完善和实施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秩序。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