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副院长(分管科研、研究生、学科建设)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科研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的方针、政策、规定,对完成全院科研任务负全面责任。
2.组织审查科研项目,确定课题名单和成果鉴定,拟定全院科研人员培养计划和对象,负责组织科研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3.组织院内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会,组织参加校内外有关科研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安排有关的国内外专家讲学活动。
4.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推荐工作。
5.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等工作。
6.负责学院学位点申报、建设、评估等各项工作。
7.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和上级交给的其他方面相关工作。